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、社會和諧之本。新時代新征程,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,推動民政各項事業全面發展,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關鍵實踐,對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、促進社會和諧穩定、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。
一、 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,托起穩穩的幸福
民政工作關系民生、連著民心。必須堅守底線思維,不斷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、專項救助、急難救助為主體,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。精準識別困難群體,健全主動發現機制,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“應保盡保、應救盡救”。穩步提高救助標準,拓展服務內涵,從單一的物質救助向“物質+服務”多維救助轉變,增強困難群眾內生發展動力,切實兜住、兜準、兜好基本民生底線,讓社會救助的陽光溫暖每一位需要幫助的人。
二、 優化基本社會服務供給,提升生活品質
民政服務關乎千家萬戶的日常生活。要著眼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,持續優化養老、兒童福利、殘疾人保障、殯葬等基本社會服務。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,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、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,滿足老年人多層次、多樣化需求。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,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,守護祖國的未來。提升殘疾人福利保障水平,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。深化殯葬改革,倡導文明節儉新風。通過擴大供給、提升質量、優化布局,讓基本社會服務更加公平可及、優質高效。
三、 創新基層社會治理體系,激發社會活力
基層是社會治理的最前沿,也是民政工作的重要陣地。要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,深化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,增強社區服務功能,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共同體。引導規范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,發揮其服務國家、服務社會、服務群眾、服務行業的作用。壯大專業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隊伍,促進慈善事業蓬勃發展,暢通社會力量參與民生保障和社會治理的渠道,激發社會內在活力,夯實國家治理的基層基礎。
四、 提升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效能,促進社會和諧
婚姻登記、區劃地名、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等專項社會事務,是社會運行的重要環節。要提升婚姻登記管理服務水平,加強婚姻家庭輔導,推進婚俗改革,弘揚優良家風。審慎穩妥優化行政區劃設置,加強地名文化保護與傳承。提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,實現從被動救助到主動救助、從單一救助到綜合救助的轉變。通過精細化、規范化、人性化的管理服務,解決群眾關切的具體問題,促進社會文明與和諧。
保障和改善民生沒有終點,只有連續不斷的新起點。推動民政事業全面發展,必須堅持系統觀念,加強統籌協調,強化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撐,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。要始終把維護好、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,用心用情用力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,持續織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網,在高質量發展中扎實推進共同富裕,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,不斷書寫新時代民政為民、民政愛民的嶄新篇章。